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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网刊2007年第3期
 
普通高校“体教结合”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07/9/7 11:06:37 浏览次数 7039  

方奇 ,宋亮1 ,周建社2,李先雄3
1.厦门理工学院体育部,福建厦门 361024;2.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南长沙 410012

摘 要:本文通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揭示了高校“体教结合”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正确认识“体教结合”的科学发展观内涵;积极健全体制改革,实现竞技体育与教育的双赢目标;提高领导重视程度,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稳定发展;挖掘创新理念,实现高水平运动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为高校体育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实施和学校体育目标的最终实现献计献策。
关键词:普通高校;“体教结合”;高水平运动队;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8         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提出
    我国普通高校第一次较大规模地开展高水平竞技体育活动是从1985年底到1986年初开始,原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召开的全国学生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座谈会并确定下发《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1987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通过高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1987~1995年间,教育部陆续审批了59所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同时,各地方省、市、自治区也审批了部分学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1995年,教育部针组织对试点高校进行第二次评审,直接审批了53所“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高校。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热情不减,教育部审批和地方审批的两部分试点高校数逐年持续增加,至2001年,总数达到161所。[1]2005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名单及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2005年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加强了管理,重新确定102所高校为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单位,并组织专家对全国试点高校进行了评审。截至2005年5月24日,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794所,其中本科以上70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普通高校(本科)在全国同类高校中的比例达到了33.2%。2006年,教育部再次统一确认全国235所高校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并对开展项目进行了新一轮认定。[2]由此可见,高校自己办高水平运动队,已成为我国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发展方向,但在众多高校“体教结合”高水平运动队的试办过程中,主要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却不容忽视。

2  普通高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2.1 对“体教结合”内涵的认识误区
    随着第23届世界大运会的结束“体教结合”再一次成为了我国体育界和教育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必谈话题。那么,高校“体教结合”的内涵是什么呢?从目前一些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经验来看,对“体教结合”内涵认识是畸形的。有相当部分高校为了追求短期目标和局部利益,把省体工队的运动员挂靠某体育学院的学籍,只要有比赛,这些专业队员都可以理所当然地参加全国性的大学生比赛,他们基本上是呆在运动队里,训练、比赛几乎还是他们的全部,往往很少光顾学校,只是为了拿一个“注水”的文凭而已。像这种“体教结合”,是只“体”不“教”,体育、教育两张皮。这种简单地把专业队放到高校里,由高校出钱出力养专业队的现象,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体教结合”,这种结合方式,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长远发展不利, 既不利于高校教练员在训练实践中的摸索与积累,也不利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更与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体教结合”的初衷相违背。
2.2 不健全体制的无形约束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借助“举国体制”办体育的确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和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的提高起到了中流砥柱作用。而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顺应了当今社会的发展和多元化趋势而很快发展起来。当前,我国在开展大学竞技体育时采用了由教育部和地方教委审批制,审批时主要依据大学的体育实力、经费投入、领导重视程度,以及是否是重点院校等为依据,而这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弊病,是大学缺少自主办学的表现,是教育体制局限性的问题。由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教结合”只是主要集中招收退役运动员、“特招生”和有特长的人员,体育部门往往把“体教结合”看成是解决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的渠道,教育部门则利用明星效应扩大其在国内、国际上的影响。
    除此之外,高等院校作为教育机构,其主体业务与体育行政部门关系不大,体育行政部门主要关注的是国家队、省市运动技术学院、体工大队和市体校。运动员的输送是按照“一条龙”方式进行,自上而下形成输送链和奖励标准,这种方式为优秀运动员进入高等体育院校设置了门槛。[3]另外,传统的“三级训练网”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教练员、运动员按行政区划分统管,在客观上给人才流动设置了屏障,造成了人才流动的困难,而缺少高质量的学生运动员入校是体育学院目前培养优秀运动员的主要问题之一。
2.3  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矛盾与困惑
    优秀教练员的匮乏是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自身所面临的重大的困惑。国内教练员主要集中在体育系统内,教练员的来源也较为单一,大部分是优秀运动员的转型。而高等体育院校长期主要从事对体育师资的培养,优秀运动员培养一直比较薄弱,真正从高等院校成长的高水平运动员很少,这样的情况,使得高等体育院校培养出优秀教练员的来源少,教练员训练优秀运动员的机会也少,缺乏好教练员产生的基础和机制。如在2006年9月全国体育院校田径运动会上,来自全国13所体育院校的33名教练员中,仅仅有4名教练员曾经达到健将级水平。
    运动员的训练时间难以得到保证是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自身所面临的另一个的困惑。对于竞技体育来说,每一个项目从运动员参加系统的训练到出较高水平的成绩,其时间是不一样的。有的8年,多则10几年。运动员的潜伏期和成绩的持续期较长的特点,与学校培养人才的周期之间形成了矛盾。从学校的周期看,从小学到大学一般16年,而大学仅仅4年,由于学生在校时间有限,培养不能形成系统,因此造成培养的优秀率较低 。
    经费是办高水平运动代表队的前提和物质基础。高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容易,但维持高水平运动队的开支或训练比赛费用则难,教育部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扶持和办学效益,高校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和学校的发展,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拿出一部分支持高水平运动队,对许多高校来说有点力不从心,有些高校甚至去掉了原有的校队或院队。开展竞技体育是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因为每一项目要取得成绩都要有大量的投入,而高等体育院校仅靠办学经费来支撑多个运动项目的训练是不现实的,可以说这是阻碍运动项目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

3 高校“体教结合”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对策
3.1应正确认识“体教结合”的科学发展观内涵
    科学发展观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和谐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4]从科学发展观视角出发,“体教结合”的含义是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和谐共处,达到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科学化、社会化和人才化,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竞技体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国未来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体教结合”的真正内涵并不是体育与教育简单的结合, 也不是把几个专业队的队员引进到学校,发个文凭,替学校比赛,就成“体教结合”了,而是在教育体系中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人。”[5] 
3.2 积极健全体制改革,实现竞技体育与教育的双赢目标
    “体教结合”政策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重视,在实践中得到认真实施,如一些地方体育局长兼任体育学院院长、选派专业队优秀教练员到高校任教等,有力的促进了体教结合决策的贯彻实施。实现“体”、“教”完善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应该进一步就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联合育人的目标,理论、管理体系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出台有关规则,对运动员管理体制和机制开展密切合作,探索一个既遵循竞技训练规律,又遵循文化教育规律的管理模式。如上海市成立了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联合办公室,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实现了双赢的目标。
3.3 提高领导重视程度,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的稳定发展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高校领导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重视程度,以及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理念将直接影响该校高水平运动队伍建设的步伐,因此,必须切实加强主管体育教学的校(院)、系领导对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视程度,成立校体委、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学院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多级机构,权责分工明确,保证高水平运动良好的运行和管理。
3.4 .挖掘创新理念,实现高水平运动队可持续、健康发展
    要用科学发展观对待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伍的建设,采用一系列创新理念与方法,,发挥自身品牌建设优势,吸引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人才,吸纳企业赞助与支持,与中学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等方式,统筹发展保证运动队建设的快速与健康发展,实现高校运动队以及高运动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如:上海市尝试把部分项目二线队伍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中学(复兴中学的排球项目),带了中学业余训练的发展;上海大学提出“要把高水平队伍建设当作国家重点实验室来抓”,复旦大学提出“破格进来,合格出去”等人才引进和建设理念,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打出了自己的体育品牌和文化品牌。

参考文献:
[1]刘海元.我国大学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1):131—134.
[2]彭庆文,陈伟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与项目布局的发展现状探析[J].中国学校体育,2007-03:6.
[3]陈宁.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特性和模式的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2005:32 .
[4]林立.论科学发展观视角下的“体教结合”[J].体育科学研究,2005(4):86.
[5]郭晓琴,程其练,周美芳等.从第23届世界大运会看我国高校“体教结合”[J].辽宁体育科技,2006(5):90.
[6]虞重干.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体教结合”[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5):20.
[7]平杰,顾红,柏慧敏等.普通高校“体教结合”提高大学生运动员质量的对策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1,25(3):28-29.
[8]梁晓龙.竞技体育举国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体育科研,2006,27(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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