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 (海南五指山 琼州学院体育系 572200)
摘 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比较法等从“木桶理论”的内涵出发,对“木桶理论”对于竞技健美操训练的实用性进行了分析探讨,旨在为我国竞技健美操的训练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 “木桶理论”;健美操训练;实用性
1 前言 随着“木桶理论”在运动训练过程中的普遍应用,有些教练员对于“木桶理论”的理解不够透彻,引发了“木桶理论”对运动训练的实用与不实用性的争论。目前有很多学者对于“木桶理论”在训练中的作用提出了很大的质疑,认为“木桶理论”对于我国运动员的训练具有很多的不实用性。早在1999年的时候延烽教授就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对“木桶理论”在高水平运动员训练中的不实用性,但本人认为那些是建立在对“木桶理论”的理解不完全的基础上的。本文旨在从对“木桶理论”合理理解的基础上,浅谈其对健美操运动员训练的实用性。 2“木桶理论”的涵义 “木桶理论”源自于日本丰田公司有关企业管理的经验。其主要内容为:一个企业兴旺发达能够取得成功,取决于企业中各个方面都得到均衡发展。如果各方面都有高水平,则企业整体水平就高;如果某个方面发展水平较低,则影响整个企业的水平。这犹如一只盛水的木桶,木桶由多块木板组合而成,木桶的最终盛水量就是最低矮的板所决定。这一理论引入运动训练界后被解释为:运动员的训练水平由各方面组成,运动员要达到高水平的成绩,则需要各方面都达到高水平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2.1“木桶理论”与“同一高度说”应划清界限 运动训练界中对于“木桶理论”的解释说需要各方面都达到高水平,本人认为是相对于其他运动员而言的,每个运动员都有自己的强项与弱项,不可能各方面的素质处于“同一高度”水平,既然不可能,“木桶理论”运用到运动训练中就没有意义,而多年的训练经验告诉我们,运动员在某一专项方面若有一项特别弱的,包括心理素质,要取得优异成绩肯定不是必然的;而利用“木桶理论”对运动员进行弱项的恶补,对于提高运动员的训练成绩也是有益的。 2.2“木桶理论”运用到健美操训练中的解释 对于健美操运动员的训练来讲,本人认为“木桶理论”可以解释为:运动员只有各方面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都得到均衡的发展,才可以在训练及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当然这是相对于“木桶”的本身质量来说的,对于运动员来讲也是一样的,除了自身条件外,影响运动成绩的因素也包括许多的外界条件;而且,运动员的训练也不能完全比作“木桶”,因为对于运动项目来讲,根据项群理论,它有其自身的主导素质,只有把握好这些从事项目要求的竞技能力影响因素的作用级别,真正理解“均衡发展”的本质涵义,使各因素得到合理训练和发展,才能达到最适宜的竞技状态。
3“木桶理论”在健美操训练中的实用性 3.1优异成绩是运动员各方面素质均衡发展的结果但受到较弱素质的制约 这里所说的“均衡发展”并不是说各方面的素质都达到“同一高度”,就如同健美操的难度动作,要求四类难度动作不能缺组,规定一套健美操动作中最多有12个难度动作,那么四类难度动作不能缺组并不难做到,如果运动员的柔韧素质比较弱,就可以少选择几个“平衡与柔韧”类的难度动作,但是如果运动员的这项素质非常弱,那么如果在比赛中只选择一个此类的动作,在动作失误的情况下就非常危险,不仅完成裁判要对难度动作予以减分,难度裁判也会对因失误造成的难度动作缺组予以减分,这样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是不可能的。 健美操的难度动作分为静力性力量、动力性力量、跳与跃、平衡与柔韧四类,这就要求运动员要有较强的力量、柔韧以及速度素质;而一套动作(音乐节奏每10S要在26拍以上,对于操化动作来讲,每一拍至少做一个动作,算下来,一套健美操动作运动员至少要做300个以上的动作)要在1’45”加减5”的时间内完成,无氧耐力素质对于健美操运动员也是非常重要的;另外,运动员的心理素质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比赛中,如果心理素质不够强,失误一个动作往往会导致整套动作的不合拍,不仅会失完成分更会失艺术分,甚至不能完成成套动作,以“弃权”结局。自训练伊始,教练员就必须重视运动员此方面的培养和训练,这是最终形成“竞技稳定结构”的前提条件。我国许多具有世界排名资格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的失误,就与运动训练过程中运动员的“信念系统”建的不牢固,“非智力因素”训练不足,从而没有形成“竞技稳定结构”有关。因此,对于健美操运动员来讲,力量、柔韧、耐力、速度素质以及心理素质都是不可或缺的,应该均衡发展,才能取得好的成绩。我国的健美操之所以能够突飞猛进的取得优异的成绩,与我国很多运动员有体操训练的基础有很大关系,同属于表现类难美项群的运动项目,健美操又是从体操项目中分化出来的,所以在运动员所需要的素质方面有很多相似处,而且最初我国取得前六名的成绩也是集体项目,拥有该有的素质,运动员只需要发展自身小动作的协调性以及集体的一致性就很容易取得骄人的成绩。 3.2 变化的运动专项特点对训练水平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要求运动员素质更全面 不管运动项目如何变化,对于竞赛来讲,竞赛的规则是越来越完善,更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高水平运动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竞技健美操来讲,我们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看出: 3.2.1难度分的计算 在2002—2004年的规则中,国际竞技健美操的难度分的计算是采用12个难度总分×系数-难度扣分的形式计算的,而对于不同的组合以及集体项目的男女比例,系数是不同的。单人和混双项目的系数都是1/2,而三人操就分三个级别:三男的系数是1/2,一女两男的系数是1/1.8,三女和两女一男的系数是1/1.7;六人操项目也是分三个等级:四男以上的系数为1/2,三男三女的系数为1/1.8,两男以下的系数为1/1.7。这样看来,在难度方面,如果集体项目中女子的素质可以与男子相媲美,那么多加几个女子,难度分就可以上去。而2005—2008年的规则就取消了这种系数算法,集体项目不论是女子联合还是男子联合或者男女联合的,系数都是1/2,这样看来对于女子的素质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力量方面。 3.2.2难度的数量 2002年以前的规则对于难度的数量没有很严格的要求,2002年的规则规定难度数量为12—16个,计算最先出现的12个难度动作的价值,而2005年的规则则规定难度数量最多为12个。这样运动员就不可能从难度的数量方面去战胜对方,使得竞赛更公平公正,从而对于运动员的整体素质要求也更高了。 3.2.3成套动作中难度体现其分布及空间的均衡性 国际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规定:成套动作中所选择的难度动作必须体现出空中、站立和地面三个空间的均衡性,包括以下要求: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的难度动作为0分,但被视为是12个难度动作当中的一个动作;最多难度动作为12个;难度动作得分是成套动作中出现的12个有分值的动作(国际性比赛要求难度级别0.3以上);不得重复难度动作;每组难度动作至少各有一个;地面上的难度动作不得超过6个(包括劈腿落地);成俯撑落地的动作不得超过2个。除了要求空间的均衡性外,规则还要求成套动作必须体现出健美操动作类型(高和低动作的组合)和难度动作的均衡性,也就是说在成套动作中,难度动作应该分布均衡,不能分布的太集中,堆积难度。除此之外,还要求成套动作内容(操化动作、难度动作、过渡/连接和托举动作)必须表现出多样性,成套动作最少10*8拍的操化动作组合还要求复杂,变化多,必须能够战士出高水准的身体协调能力。 由上述几点可以看出,运动专项的变化特点要求运动员必须具有比较全面的素质才能够长期处于不败之地,才能够保持自己的运动成绩,不管运动规则如何改变,都是从体现公平和竞技的角度出发的,只有各方面的专项素质达到均衡的发展,才能够在不断变化中自由调整比赛策略,成为胜者。 3.3木桶盛水量的分析
“木桶理论”运用到运动训练中,木桶盛水量就相当于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人们习惯于把木桶水平地放置进行研究(图1),从而得出:桶底面积一定,木捅盛水量由其最低矮的木板决定,即盛水量V等于桶底面积S乘最低矮木板高度H。但是,如果将木桶合理放置,盛水量v’便可以大于SH(图2)。在运动训练中这种“木桶斜置方法”仍可运用,即将竞技能力各影响因素合理搭配,以长护短,使整体竞技水平—相当于木桶盛水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另外,我们也可以利用“长板”来直接补短板,只要“长板”够长够宽,我们就可以进行改造,将“长板”截掉,补到“短板”的位置上,只要粘合紧密,不漏水,木桶的容水量照样可以增加。在竞技健美操比赛中,运动员多选择自己素质好能够完美完成的难度动作,减少利用自己较弱素质的难度,扬长避短,这就是对以“长”补“短”的很好的利用。但是虽然其容水量增加了,但是它的容水量实质上还是由“短板”决定的,只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长板”的作用而已。 对于“木桶理论”的传统描述是建立在底面积不变的基础上的,而实际上,运动员的训练水平或者说运动员的专项素质都在不断变化的,那么在底面积变大的情况下,木桶的容水量更会很容易地增加,但这也并没有否定其取决于“短板”的理论。因为从横向来看,你的“底面积”可以增加,别人的“底面积”或者“木桶”的各个“板”的高度也在增加,所以由此看来,其优异成绩的取得还是很难,毕竟“盛水量”是跟其他的“木桶”比较的。但是根据这些理论,教练员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对于运动训练还是有实用性的。
4 小 结 4.1“木桶理论”运用到健美操的训练中可以解释为:运动员只有各方面的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都得到均衡的发展,才可以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2“木桶理论”不是“同一高度说”,运动员只有各方面素质得到均衡发展才能取得骄人的成绩。 4.3木桶理论对于健美操训练具有实用性,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优异成绩是运动员各方面素质均衡发展的结果但受到较弱素质的制约;变化的运动专项的特点对训练水平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要求运动员素质更全面;“木桶”盛水量的多少与很多因素有关,但“长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短板”的不足。 4.4教练员只有把握好从事项目要求的竞技能力影响因素的作用级别,真正理解“均衡发展”的本质涵义,使各因素得到合理训练和发展,才能使运动员达到最适宜的竞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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