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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网刊2008年第10期
 
北京奥运会主题旅游与中国旅游保险市场开发研究

2008/10/8 15:46:45 浏览次数 4240  

姜同仁  侯晋龙   安徽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 安徽蚌埠 233041


摘  要:奥运主题旅游作为一种外向型经济,已经对奥运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拉动效应。旅游保险作为化解奥运旅游风险的重要保障,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随着奥运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保险需求也日趋火爆,面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特大发展机遇,中国保险业应该加强旅游保险市场的开发,推动旅游保险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北京奥运会;主题旅游;保险市场;开发

1  前 言
    由于奥运会的特质所在,使之成为全球经济、政治和文化集中展现的重要平台,并以其独特的功能和价值影响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样,作为一种极具个性的文化现象,奥运会也必将对举办国的旅游产业产生积极的影响。根据历届奥运会的承办经验,奥运会主办国家及其举办城市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将形成一个事件焦点而引发世界的广泛关注。从旅游产业的层面来看,以奥运为主题的高关注度是形成旅游市场“聚集”效应的重要因素,从而引发消费者“观战旅游”的需求,进而刺激和提升奥运会举办国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奥运旅游市场的发展和旅游风险的发生客观上要求主办国旅游保险市场能够相应发展,为有关各方提供风险保障,保障游客及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避转嫁风险,保证旅游业安全有序发展。据《北京奥运旅游行动规划》的预测:到2008年,北京入境旅游者将达到440万人次,外省市来京旅游者将达到1亿人次,北京市民在京游将达到4800万人次。奥运旅游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将为我国保险市场提供新的资源,为旅游保险迅速做大做强提供良好契机。面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良好发展机遇,如何借奥运促进我国旅游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拟从奥运旅游保险市场开发的角度,对奥运会主办国旅游保险的一般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2  奥运会主题旅游与旅游保险市场分析
    奥运会是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的社会文化活动之一,也是全世界人气指数最旺的体育活动,其对旅游业的潜在影响是巨大的。从历届奥运会来看,主办国在接待旅游者和旅游创汇上均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1984年洛山矶奥运会入境旅游者为22.5万人,直接收入32亿美元;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入境旅游者为22万人,直接收入14亿美元;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的入境旅游者为34万人,旅游收入高达37亿美元;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入境客人为35万人,旅游直接收入35亿美元。2000年的悉尼奥运会,根据澳大利亚旅游者委员会预测,悉尼奥运会吸引的旅游者,1997—2004年总计将达到1600万人,澳大利亚将获得42.7亿多美元的收益。 [1]从中可以看出,奥运会对举办国旅游产业发展的经济拉动是巨大的。
    根据历届奥运会时空特点来看,奥运旅游客源市场发育在奥运会举办前、进行中和结束后具有明显的时限性,通常称之为“前奥运”阶段、“中奥运”阶段和“后奥运”阶段。[2]“前奥运”阶段一般指奥运会申报成功至举办前夕,尤其是奥运会举办前的四年,如汉城奥运会前一年韩国入境客源增长了13%,悉尼奥运会前两年澳大利亚入境客源年均增长14.04%;“中奥运”阶段一般指奥运会举办过程中,旅游人数急剧上升,如悉尼奥运会2000年旅游者增加了15%;“后奥运”阶段是指奥运会结束后的四年内甚至更长时间,奥运的影响逐步削弱,但因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观光旅游仍会有所增长,增长速度可能会低于“前奥运”阶段,但旅游客源仍将维持较高的水平,如韩国在汉城奥运会的第二年(1989年)入境客源持续增长了14.1%。[3]随着奥运旅游周期的变化,奥运会旅游保险市场也会产生不同的变化。在奥运会前,公务旅游将迅速增长,成为奥运旅游的一个新增长点,带动大量团体保险需求,强烈刺激旅游保险市场的发展;在“中奥运”阶段,奥运会专门旅游者将迅速增长,这也是奥运旅游保险市场的黄金机遇时段;奥运会后,由于奥运效应,观光旅游将持续增长一段时间,旅游保险市场仍将保持良好的势头。
    由于奥运会是一项世界性的赛事,其客源市场是全球性的,通过对奥运旅游保险市场的时空特征分析,保险市场定位也应该有所侧重点。“前奥运”阶段,旅游特点是公务旅游为主,保险需求市场应以团体责任险为主,辅之意外险、财产险等险种;“中奥运”阶段,随着专门旅游的增长,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险、责任险、特种险等险种需求将同时成为保险市场热点;“后奥运”阶段,随着运动员、官员等的迅速离去,奥运效应滞后的观光旅游将成为重点,保险市场也主要由传统旅游保险险种构成,当然,奥运前中期的一些延续险种仍将存在。


 

3  北京奥运会中国旅游保险市场面临的挑战
3.1旅游业发展迅速,但旅游保险规模较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旅游产业规模日趋庞大,已成为全球第五大旅游国,真正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性产业。但与旅游业蓬勃发展、日益火暴局面极不对称的是,作为旅游软环境的旅游保险却发展缓慢。2000年,我国旅游收入超过4000亿元,而旅游保险的保费收入不足1亿元,仅占旅游收入的0.025%。2001年,全国国内出游的人数7.84亿人次,旅游收入5566亿元,按每人购买10元的旅游保险计算,一年就该有70多亿元巨额保费收入,而实际的保费收入却只有这一数字的20%左右。2002年,国内旅游人数达8.78亿人次,旅游收入为3878亿元,而保险费收入却仅约为17.56亿元,占国内旅游收入的0.4528%。[4]旅游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旅游市场除了部分团队游客由旅行社办理保险外,约占80%的散客出游均处于无保状态。而在美国2003年国际旅游者购买旅游保险的比例为30%-50%。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近年来我国旅游业收入以迅猛的势头增长,但是旅游保险的收入却增长缓慢,与旅游业的发展不相协调,旅游保险市场的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3.2 旅游保险经营公司较少,产品单一
    目前,我国共有保险公司40余家,但经营旅游保险的公司却并不多,且保险公司缺乏对旅游保险市场的研究,较少针对旅游风险需要开发相应的产品。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保险险种归类,中国保险行业主要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和保证保险等险种。而在中国保险业的具体操作当中,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被相应地分散到财产保险当中,实际上,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中国保险市场中就成为主要险种。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中涉及的旅游保险主要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两种,分别归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其中经营旅游意外保险的公司主要有四家,分别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金盛人寿保险公司。整体来看,我国常用的旅游保险险种侧重于死亡和伤残的赔偿,涉及到旅游保险的专业险种少、费率高、条款不明确且缺乏灵活性,无法覆盖种类各异、难度和危险程度不同的旅游项目,根本无法满足层次和规模极其广阔复杂的奥运旅游保险需求。
3.3 旅游保险服务滞后
    目前我国旅游保险公司的旅游服务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旅游保险对象过窄。当前大多数的旅游意外险都热衷于团体险,而对于自助旅游的个人则较少问津,这种有限的投保方式把相当多的客户群挡在了门外。二是现行的保费赔偿额相对较低。如旅游意外险我国最高赔偿额为10万元人民币,折合美元只有一万多,虽然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适合居民的生活水平,但远低于国外水平,对国际旅游者来说,其经济补偿功能得不到体现。三是销售服务渠道不畅。目前旅游保险投保的渠道包括旅行社代理、机票点代售、网上投保三种,代售的网点不多。此外,有些保险公司采取一劳永逸的做法,即与大小旅行社签订长期协议,由旅行社代劳。保险公司很少新增服务网点,所以旅游者只能到保险公司原有的网点去投保,给旅游者投保带来麻烦,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旅游者的投保热情。
3.4 旅游保险制度不完善
    旅游业涉及到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方面,各种责任风险巨大,需要完善的保险规范制度加以管理。针对这种情况,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也先后颁布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险暂行规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游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双方发生纠纷的概率。但也必须看到,由于我国《旅游法》尚未出台,在面对旅游保险市场中存在的“霸权条款”“有意模糊条款”时,行为人对他人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无从界定,这使得司法部门在处理旅游纠纷时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考察其他旅游发达国家,大部分都在旅游法或民法中制定、增补了大量调整旅游合同的法律规范,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有效的避免了无谓的纠纷。我国在完善旅游法规制度时,也应该考虑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标准旅游合同”,使合同化管理成为我国旅游法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  北京奥运会带给中国旅游保险市场的机遇
4.1促进旅游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1)促进旅游保险规模发展。奥运旅游经济促进了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长期有效的保险需求:奥运前期主要刺激责任保险的发展;奥运举办期将对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方面产生巨大拉动;奥运后期则受奥运效应的影响,带动传统旅游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
    2)拉动旅游保险经营公司发展。奥运旅游相关保险业务是一项多样化的复杂体系,涉及风险种类众多,差异很大,其保险需求规模也是巨大的。这将对我国旅游保险经营公司形成强烈的刺激,推动相关经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3)推动旅游保险市场的主体竞争力提升。奥运旅游经济的发展,对我国旅游保险市场主体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绝佳的机遇: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可以借奥运旅游经济带来的保险需求提高自己的业务规模和质量,进而提高自身盈利能力;与国际经验接轨,学习国际通行做法;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塑造企业诚心服务的形象。
4.2 优化旅游保险市场环境
    1)优化国际环境,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奥运会不仅是一个世界瞩目的盛会,更是一个开放的运营体系。现代奥运会都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于是也理所当然成为世界各国保险企业提升自己影响力的舞台。2008年北京奥运会不仅对国际一流保险企业而言是一股强大的吸引力,也为国内众多保险企业经营旅游保险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和与世界级企业对话的平台。我国加入WTO以后,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不仅体现在国际保险巨头纷纷进驻我国和其占有的市场份额的增长上,更加体现在国内保险企业在与外资保险企业的合作和竞争中所取得的长足发展上。奥运旅游所带来的巨大旅游保险需求,必将吸引国际保险巨头更多的目光,通过与国内保险企业合作或竞争分享市场,并借以提高其市场影响力。因此,奥运旅游将对我国旅游保险市场的发展带来更为开放的国际环境。
    2)优化法律环境,推动相关旅游保险法律法规制度的发展。奥运旅游经济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奥运旅游经济必须走健康发展的道路,形成良性发展的循环。这就需要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奥运旅游经济相关的各个领域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这为与旅游保险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3)优化主观环境,推进国民旅游保险意识的提高。我国旅游保险市场中,旅游者普遍存在对旅游风险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甚至迷信心理,认识不到旅途中客观存在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淡化了保险意识。奥运会由于其特殊的国际影响力,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也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因此,通过奥运旅游经济的风险管理工作,会在无形中提高公众参与旅游的风险意识,为我国旅游保险市场的未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主观环境。
4.3 推动旅游保险产品创新
    1)填补传统免责保险产品领域的空白。奥运体验旅游将是奥运旅游经济中的重头戏,针对这类旅游的保险产品需求也相对比较旺盛。目前我国很多保险公司的旅游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风险系数较大的项目正是奥运体验旅游中的重要方面,也是野外生存游、生态游日益流行的今天,旅行者们最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2008年北京奥运会无疑将推动我国针对这块旅游保险市场空白填补的速度。
    2)加速一体化旅游保险产品的改进。我国原有《保险法》第91条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保险法》做出调整,准许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但由于起步较晚,开发还不够完善,旅游市场分体经营局面仍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抑制了保险多元化需求。从其他国家或地区看,针对不同的市场需求设计多样化的、具有特色的一体化旅游保险产品套餐是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奥运旅游由于是题材型、多元化旅游,对保险的需求更倾向于操作简单、实用、方便的一体化套餐,这种需求模式将对我国旅游保险市场分体经营的割据提出挑战,同时也带来机遇。
    3)满足旅游保险对特种产品的需求。奥运会是世界上影响力巨大的赛事,无论是规模还是水平都将吸引众多人蜂拥而至,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存在的风险是巨大的,特别是9•11恐怖事件后,这种风险进一步加剧,针对这类风险的保险需求市场也日益庞大。而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尚没有这类保险产品,借助北京奥运会这个旅游市场大蛋糕,加强特种保险产品的研发显然是大势所趋。

5 北京奥运会中国旅游保险市场开发的思考
5.1 紧跟奥运主题活动,为奥运主题旅游提供配套保险产品
    从历届奥运会来看,奥运会的主办国或是主办城市都有明确的举办主题,且都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奥运会国际旅游的目的,特别是2000年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和2004年希腊雅典奥运会将旅游作为了奥运会的直接目的。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来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北京、新奥运”的口号和“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从两个主题反映了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目的:一是通过北京展示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成果和民主、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二是通过奥运会国际旅游性质的交流,来更好地促进我国与世界在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发展。其中以旅游促发展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从2004年开始,北京旅游业也开始围绕奥运主题举办一系列的奥运促销活动。2004年举办“雅典奥运传北京”旅游促销;2005年开展一系列围绕“感受中华美文化”旅游促销;2006年推出“体验奥运新场馆”的旅游促销;2007年推出“欢聚在奥运公园”旅游促销;2008年将推出“世界相聚在北京”旅游促销。[1]随着奥运主题旅游经济聚合、裂变和辐射效应的不断释放,外延广阔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互动的旅游保险业必将获得更为广泛的发展商机。面对奥运主题旅游市场,应该着重开发针对团体会务旅游的商务险和观战旅游的一体险套餐,商务险主要包括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转运、行李及现金丢失、旅行延误、第三者责任等方面;观战旅游一体险套餐通常包括医疗费用、24小时全球紧急支援服务、人身意外赔偿、行李保障、旅程保障、旅游证件遗失和人身责任等方面。
5.2  围绕奥运会主题旅游,积极推动旅游保险新产品开发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旅游资源大国,也是世界旅游最有吸引力的国家之一。而北京市更是拥有大量的自然观光旅游地、人文观光旅游地、运动休闲旅游地、人工娱乐旅游地。北京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旅游资源复集区之一,北京的文物旅游景点十分丰富,拥有世界文化遗产6处,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北京气候湿润,四季分明,拥有相当丰富的生态景观,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公园6处;全市的旅游景区共337处。[1]借助奥运载体,挖掘奥运主办地的旅游资源,招徕更多的旅游者来京旅游,必将推动奥运观光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针对奥运商机巨大的奥运观光旅游市场,我国旅游保险市场应在产品开发上下大力气,增加对消费者的吸引力。(1)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将旅游保险服务延伸到吃、住、行、游、购各个环节,深化现有产品之间的互补性,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2)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对旅游险市场和旅游险条款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尽可能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适的保单。针对团体、散客以及公务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点设计不同的保险条款,确定不同的费率,加强风险防范。(3)针对特定的旅游项目设计单项保障。对自驾游、自由行、自助游等新兴旅游业,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理工作。借助奥运旅游契机,针对探险旅游、野外生态旅游、漂流、登山、峡谷旅游等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相关的特种保险产品,将过去不可承保的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5.3 以奥运为契机,规范和完善旅游保险制度体系
    完善旅游保险制度,严格保险责任:制定并完善一套能与旅游企业并驾齐驱的旅游保险制度与体系,以解决旅游保险滞后于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制定出一套便于各种类型旅客投保的制度方法;制定并完善一系列灵活多变、多口径的保费、保额与费率的比例,以适应国内、国外不同的旅游市场;严格保险责任,必须尽量在条文条款上做到明确化、严格化;提高保险金额,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多投多保。同时要强化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解决旅游保险同质化严重、市场恶性竞争、游客满意度下降、保险服务滞后等问题。将普及旅游保险工作作为旅游主管部门的一项监管职能,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把旅游保险纳入旅游行业管理和年度考评之中,依法强调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真正成为普及旅游保险的主渠道。
5.4 借奥运载体,拓展旅游保险合作和销售体系
    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增强沟通和拓展业务范围,面对奥运这一载体,我国旅游保险市场应该着重加强以下三方面:(1)开展旅游保险业务和保险公司之间需要互相协助。共同交流各自的经验教训、研究联合促销的策略、加强行业的自律、提高整体素质以体现“整体效应”,共同将旅游保险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好。(2)开发旅游保险市场的保险公司需要与游客、旅游企业建立起精诚合作的关系。游客和旅游企业是旅游保险业的衣食父母,开展旅游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需要用优质的服务树立信誉,扩宽销售渠道,提高旅游保险销售额。(3)旅游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电话投保、网上销售等现代保险手段。现阶段,应顺应银行邮政代理业务的蓬勃发展,在各代理网点适时推出简便旅游套餐,真正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分销渠道,使旅游保险成为人们出门旅行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购买的日常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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