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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网刊2009年第1期
 
中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对比研究

2009/1/13 17:05:29 浏览次数 4670  

黄伟清1,明宇2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5;2.南昌大学,江西 南昌  330000)

摘 要:通过对中美两国高校教练的构成成分、社会分布、承担角色、激励评价机制、业务水平、培训机制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提出了建议,为提高我国高校教练的整体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中美;高校;教练

1   前言

    1987年4月,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了《关于普通高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文件,首次确立了51所招收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试点院校。经过二十年,我国高校在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过程中,碰到许多没有出现过的问题和现象,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美国的学校体育在竞技体育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高校体育课余训练一直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主要途径。美国许多项目的奥运选手都来自高校, 美国的金牌主要是依靠高校及高校间的协作而获得。美国在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主要管理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成功经验。因此,对中美两国高校教练的构成成分、社会分布、承担角色、业务水平、培训机制等方面的比较分析不仅具有战略意义, 而且对我国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大量的国内外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的相关研究文章,对有关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和方法的依据。
2.2 问卷调查法
    通过对国内30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的成分进行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30份,回收问卷28份,回收率为93.3%。
2.3 比较法
    把两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构成成分、社会分布、承担角色、激励评价机制、业务水平、培训机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3  分析与讨论

3.1 中美两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的构成成分不同
    美国大学中聚集了大批美国体育教练队伍的精英。美国奥运各项目代表队的主教练多数都是大学的教练。他们大多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其中大多数人自身也有很好的竞技体育经历。这支精良的教练队伍是美国大学具有很高竞技体育水平的关键因素。另外,由于经济实力,美国大学还具有在世界范围内吸纳优秀教练的竞争优势。很多非美国籍国际水平的优秀教练在美国大学执教,其中90%以上的教练是专职的,不承担其他教学或行政工作。
    中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98%由本校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体育教师担任,他们大多从体育院系毕业后从事较长时间的体育教学工作,理论功底较为扎实,但相对缺乏高水平竞技体育的运动经历,很少教练担任过专业队、国家队的教练,对竞技体育的训练缺乏足够的乃至系统的认识。近年来,教练学历层次逐渐提高,尤其是重点院校的教练。中国高校的教练一般都是兼职,他们除了从事运动训练工作外,还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以及行政事务。目前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在构成上可分为教学训练兼顾型、训练主导型、外聘专职型3种形式。专职教练、兼职教练是普通高校开展高水平竞技体育过程中特有的现象,也是现阶段我国普通高校开展高水平竞技体育教练构成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将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
3.2  中美两国高水平教练在高校运动队中的分布不同
    美国优秀的教练多数在大学执教,奥运各项目代表队的主教练也大多是大学的教练。而在中国,具有国家水平乃至国际水平的教练大多在体委系统的专业运动队执教。中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绝大多数由本校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体育教师担任教练,很少教练担任过专业队、国家队的教练。近年来,高校虽然从体委系统外聘和引进了一些高水平教练,但这部分教练占仅高校教练队伍的2%。
中美两国高水平教练在高校运动队中的分布情况的极大差别,是由两国不同的国家体制和经济体制决定的。美国是体育强国,它有丰富的教练资源。由于美国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各种职业队是完全按商业规律由企业组织运行,一部分优秀教练流向了职业队。由于美国没有专业运动队,业余竞技体育训练绝大部分由美国大学承担,因此,大部分高水平教练不可避免地流入了美国大学。中国也有丰富的教练资源。中国在市、省、国家等各级体育局都设有专业运动队,由于中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体育局系统的各级专业运动队承担了中国业余竞技训练的主要任务,使得绝大部分高水平教练流向了各级专业运动队。相对而言,中国高校的高水平教练占的比例就较小。目前,我国优秀教练都集中在体育局系统,使得体育局系统中教练队伍过于臃肿,人才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3.3 中美两国高校运动队教练承担角色不同
    美国大学的教练工作与普通体育课教师工作是两种概念。教练是负责学校运动队的训练与比赛,提高竞技水平,创造优异成绩,他们不参与普通体育课教学,但要有相当强的竞争意识,且责任重大,因而待遇较高。他们的工资待遇可能超过大学校长和一般教授,而担任普通体育课的教师大都是体育专业的研究生或体育系高年级学生,他们责任不大,压力也小,所以工资待遇较低。此外,教练责任大,压力也大,他们每天至少训练三小时以上,节假日大都是比赛或训练,只要成绩下降,随时都有被解聘的可能。由于他们始终处在竞争的环境当中,因而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训练水平,很多项目的教练都具备国际水准。
    中国高校高水平教练在各体育部与一般教师大部分没有明确的分工,虽然原国家教委文件中提到应配备专职教练,将高水平教练的训练课时应按普通体育课时的工作量计算,其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提高教练的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训练水平。但是,由于我国高校体育工作的特点,在工资待遇及职称评定等方面,教练和教师之间没有正确地区分,更谈不到具体的实施办法。在中国,教练大都兼任普体课,既便运动队成绩不好,只要坚持上好普体课就对工资和职称没有影响,因此没有压力,加上待遇相差不多,也就很难提高训练水平。
3.4 中美两国高校运动队教练激励评价机制不同
    美国运用契约式管理明确了教练的责、权、利,使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了作用。而我国高校运动队教练管理体制较简单,教练体系封闭,还没有形成一套责、权、利明确的激励竞争机制,管理是以行政手段为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体制在性质上也应从以行政计划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逐步走向以经济、法律为主的管理方式,并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
    美国高校对教练实行聘用制。在聘用过程中对教练的评价标准有两种: 一是根据教练所训练的运动员的成绩好坏来评价,尤其是根据比赛的输赢次数来决定;二是一些高校对教练的评价则是根据他们对学校竞技运动发展所作贡献的数量和质量为标准,而不是仅仅以输赢为准则。在这种情况下对教练的评价是从多方面进行的。如教练的管理能力、训练的理论和技巧、训练实践的质量、与运动员的关系、教练的社会承认度等。在中国,各高校的教练主要是采用任命制。教练工作绝大部分是由体育教师兼任。美国的高校对教练实行聘用制,便于教练专一地工作,同时也使教练之间竞争性增大,这种激励机制有利于教练专心致志地从事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中国的高校采取任命制对教练进行管理,而且评价标准还涉及体育教学的水平,客观上不利于教练在运动训练上发挥自己的全部精力。
3.5 中美两国高校运动队教练业务水平对比
    在美国大学中,很多教练担任过奥运项目代表队的主教练,大多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甚至大多数人自身也有竞技体育经历。由于美国经济实力雄厚,大学运动训练的硬件设施较好,能运用先进的仪器、方法和理论指导训练,其训练水平直接代表了美国业余竞技体育的最高水平。中国高校的教练几乎都是以本校“亦教亦训”的体育教师为主体,全是从体育院系毕业后从事较长时间的体育教学工作,缺少高水平运动训练的经历,虽然掌握了一定的训练科学化理论知识,但是由于硬件设施的限制,在运动训练中运用和实践较少,主要是凭经验训练,训练科学化程度明显不够。同时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教练还承担着繁重的体育教学任务,使其难于进一步加深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一旦跨进高水平运动训练这个相对陌生的领域,训练经验和理论马上相形见拙。除训练外一般每周还要从事3~4节体育课的教学,加之早操和课外辅导,工作负荷重、头绪多,必然也会分散精力,影响训练水平的提高。据《面向21 世纪中国学校体育》对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业务能力调查,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业务能力平平,属于“一般”和“差”的教练占46.2%;在运动训练胜任度上,“一般”和“差”的教练占56.0%。从大学生运动员对教练训练工作的评价来看,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有27.2%的大学生运动员认为教练训练工作“一般”和“差”。这表明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还缺乏从事高水平运动训练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还没有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教练队伍。
3.6 中美两国高校运动队教练培训机制比较
    教练在运动训练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教练的培养与提高工作。从上世纪60年代起,德国、日本、前苏联等国家就开始了教练培训制度的研究。到了20世纪70年代,德国、加拿大等国家逐步实行了教练资格认定制度和培训制度。对我国32所高等院校高水平乒乓球运动队43名教练培训情况的调查显示,近三年来参加3次培训的教练只有7人,参加过1次培训的占41.9%, 没参加过培训的占13.9%。目前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只有20%的教练进修过2次,5%的教练进修过3次。与其他体育强国的高校运动队教练相比,国内教练通过大量参加高水平比赛来积累经验、提高运动训练水平的机会也相对匮乏。教练培训是运动训练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运动训练可持续发展、实现竞技运动水平提升的重要保证。我国竞技体育由体委系统负责,在多年的开展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教练培训制度。但我国高校由于开展高水平竞技体育的时间不长,在教练队伍建设方面尚未形成等级制度和培训制度。在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日益逼近人类极限的今天,凭经验训练的年代已经过去,教练必须具备很高的业务素质才能很好地调控运动训练过程,走在运动训练科学化的前沿。因此,运动训练科学化需要不断提高教练业务能力,而教练培养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提高教练业务水平的重要措施。

4   小结

    中国高校必须提高教练素质,完善教练制度,提高运动训练的科学化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挖掘本校教练资源,聘任本校教师中具有教练潜质、专项好、业务强的教师担任高水平运动队教练。
    2)分利用体委系统的教练资源,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德才兼备,业务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教练。
    3) 提高教练科学化训练水平:一是提高教练学历,提高理论水平和科研水平。二是进行教练业务水平培训,提高整体执教水平。
    4)完善高校教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一是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采取教练的聘任制和责任制。二是为高校教练减轻工作负担,从影响训练工作的繁重的体育教学中逐步脱离出来,由大部分为兼职型教练转变为以专职教练为主。
    5)实行“教、训”分离,保证高校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协调发展。
    6)建立有效的教练培养制度,对教练的培训可选用高速、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同步或异步进行的标准化的网络教育等方式。
    7)借鉴美国NCAA ( 美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 的赛事经验,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高校大学生项目联赛制度。

参考文献:

[1] 仇军.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来源与构成模式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 (4).
[2] 李庆.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对中国传统竞技体育的参与和挑战[J].中国学校体育,2001 (6).
[3] 尹军.教练素质结构的研究现状与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1 (3).
[4] 王波.中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因素比较研究[J].体育科学,2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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