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刊
投稿指南 | 期刊数据 | 期刊全文 | 文章查询 | 下载专区 | 体育茶座   订户之窗 |  学术百家  |  体育网刊 |
: : 体育网刊 : :  
体育网刊2011年第3期
 
新世纪以来中国竞技体育现状和发展对策

2011/5/17 15:55:03 浏览次数 6884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北京奥运会之后我国竞技体育如何保持优势,寻求新的突破值得关注。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运动员、教练员、项目发展、体育经费和科研、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发展五个方面分析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竞技体育现状和问题,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进行了对策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竞技体育;现状;发展对策;中国


    竞技体育的主体是教练员和运动员,要了解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现状,教练员的数量和结构是否合理,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如何、培养体系是否健全,后备运动员是否充足,退役运动员的生活情况如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竞技体育又是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是举国体制,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还要继续坚持,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投入仍然是竞技体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投入情况如何是值得关注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促进运动成绩的提高已是不争的实施,毫无疑问竞技体育经费中科研经费的投入是逐年增多,经费投入的情况如何,科技促进运动成绩提高的效果如何。
    竞技体育的基础是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应该是相互促进的,且只有协调发展,才能有可持续发展。竞技体育对群众体育的促进效果如何,群众对竞技体育的接触情况如何,本文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1、我国竞技体育现状和问题
1.1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规模变小,培养方式单一
    邱宗权等在《少体校对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影响及对策》对少体校进行了研究,当前少体校的主要问题是严重的经费不足;选材难度加大,成材率低;重训轻文现象严重;输送渠道狭窄,就业形势严峻。造成的影响有目标单一,严重束缚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模明显减少。文章指出“成材率低,升学和择业的严峻,又怎能不让学生和家长们失去信心,望而却步”。
吴有凯,曾秀瑞的《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及发展对策》对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培养单位仍以各级各类体校为主,,后备人才队伍规模太小,是当前竞技后备人才培养中2个最明显的特点。造成这种现状的症结在于培养目标单一,法规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不足,优秀运动员社会保障欠缺等。
    以上两篇研究具有代表性,各种内部外部的原因导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规模变小,培养单位仍以各级体校为主,教育部门培养后备人才的力度不够。体校其培养目标单一,导致了培养方式的单一,我国竞技体育后备力量储备堪忧。
1.2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再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突出
    随着媒体对艾冬梅、邹春兰、才力等退役运动员生活现状的报道,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退役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生活的窘迫让人们难以想象他们曾经是广为关注的体坛全国冠军、世界冠军。部分退役运动员退役前后两重天,不仅是运动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难以接受的社会事实。[2]据《南方周末》报道:建国以来至2004年,在我国,累计退役运动员总数达27.9万名。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2002编制的《全国体育人事工作调研报告》显示,湖南等八省区,处于待业的退役运动员占全部运动员人数的28.9%,宁夏高达78%,辽宁为34.5%。[3]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再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突出。
1.3教练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业务培训体系不完善
    “一个国家能培养出多少世界冠军,首先在于他们能够拥有多少个具有世界水平的优秀教练员。”[1]孟凡花等在《我国体校教练员队伍建设现状》中,用详实的图表和数据,对我国的体校教练员队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文章指出:新时期我国体校教练员队伍存在教练员与运动员数量比不够合理、教练员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不合理、教练员学历水平低下等问题。体校在我国竞技体育取得的辉煌成就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此,体校的教练员队伍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左琼等在《全国体育系统教练员人才队伍现状分析》中指出“长期以来,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重“学科本位”,缺乏能力培养,重理论,轻实践,以供给为主导,培训质量和适切性都有待提高。虽然国家体育总局于2002年下发《深化教练员岗位培训教学改革,探索建立“能力本位”教学模式的意见》,但在实际培训中,高层次教练员岗位培训贯彻较好,初级培训等还需进一步加强。”
结合具体和整体的分析,突出的问题表现在我国教练员队伍的数量偏少,表现在顶级水平的教练和初级水平的教练较少,中级水平的教练员数量较多。其次,教练员的业务培训体系不完善,阻碍了教练员水平的提高。
1.4项目呈不均衡发展态势,基础项目薄弱
    表中分别反映的是我国不同类别竞技项目在第29届奥运会上获奖情况比较和近七届奥运会我国夺牌大项前六名贡献率。综合两表的内容可以看出,体操,跳水,举重,乒乓球,射击,羽毛球是奥运会上争夺金牌的主力军。潜优势项目和待发展项目的表现则差强人意。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没有潜优势项目较大面积的突破,就很难有我国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进一步提高。田径,游泳两大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足球,篮球,排球,棒球等项目社会关注程度高,但是难度大,因此,发展这些基础大项的任务任重道远。


1.5体育经费来源比较依赖国家财政,缺乏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


    表中反映的是2000—2006年体育事业经费情况。数据表明:国家和地方对体育的投入总量在逐年增加,平均每年以14.1%的幅度递增。[4]社会赞助和经营收入虽然也呈现递增趋势,但是国家财政投入仍占主要位置。
    我国在2000——2005年期间,体育科技进步率为4. 47%,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的贡献率为45. 7%。[5]在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奥运科技工作小组共组织200多人次的专家下队,为30多个重点项目的国家队开展科技服务与咨询,在各个学科领域为解决国家队重点运动员的关键问题,为提升我国竞技体育训练科学化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6]


    表中反映的是2000—2005年期间体育科技事业经费占体育事业经费比例。可以看出,在2000—2005年期间,相关部门并没有完成《关于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体育科技进步的意见》中的要求,各年度体育科研经费的投入不稳定。同时,对科研经费使用,缺乏可行的监督机制。
1.6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脱节,没有形成互动发展的局面
    1995年国家体委相继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对我国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分别作出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体育进入了法制化轨道,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将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确定下来。但在有关体育法规贯彻过程中并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体育主管部门一直对竞技体育青睐有加,在群众体育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上远远不及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虽然在宣传上有声有色,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实际支持上却显得软弱无力,相比之下,我国群众体育发展却仍然比较落后。[7]
    虽然竞技体育取得的成绩骄人,但同时青少年体质在逐年下降。教育部公布的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显示,大学生的视力不良检出率为80%,超重及肥胖检出率继续上升,爆发力、力量等素质继续下降等。我国学生的体质下降趋势尚未得到遏制,各级教育部门须高度重视。[8]

2、21世纪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对策分析

2.1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使竞技体育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其中,第四章为竞技体育。从此竞技体育各项工作具有了法律依据。
    除了法律保障,国家还制定了《奥运争光计划纲要》《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等宏观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关于我国运动员创造的世界纪录、亚洲纪录和全国纪录管理办法》等各项具体的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中,不仅要有定性的内容,还要有定量的内容,尤其是在实施细则上,要具有可操作性,行之有效,具有约束力。

2.2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的发展
    运动员和教练员是竞技体育的主体。目前教练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业务培训体系不完善,后备人才队伍规模小、培养方式单一等问题是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体制的原因,教练员运动员自身的原因,以及社会的原因等,培养更多优秀教练员,注重后备人才的选拔,保障退役运动员的生活,是竞技体育发展中最应该注意的问题,只有处理好人的问题,竞技体育的发展才有保障。
    在后备人才方面,《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提出“实施2010年后备人才工程”“ 抓好各项目各年龄段的后备人才培养。”以及“健全和完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综合评估体系。”随后,《关于开展<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就是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2010年后备人才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此外,“体教结合”也是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模式之一。《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我国青少年训练要回归教育,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要走“院校化”之路。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计划,统一实施,这样才能使“体教结合”发挥良好的作用。
    除了业余体校、地方队、国家队“三级培训体制”的传统举国体制人才培养模式之外,还出现了“丁俊晖模式”“清华模式”以及“校体企三结合模式”等新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模式的多样性,可以保证体育人才的多样性,这对于竞技体育的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等六部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文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建立和完善运动员社会保障机制和就业培训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拓宽就业安置渠道,鼓励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加强对运动员的文化教育,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就业就学打好基础。每个方面也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在教练员培养方面,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体育总局2004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工作的意见》,以培养和造就各运动项目领军人物为重点,抓好100名高层次教练人才培养。形成一支掌握现代竞技运动规律、具有较高执教水平、满足各层次优秀运动队和业余训练需要的优秀教练员人才队伍。
    美国教练员都有很高的文凭,他们不光对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很熟悉,另外对相关的心理、生理、医学等知识也有所掌握,他们有一整套严格的教练员培养体系。 [9]一方面要完善教练员培训内容体系,更重要的是培训对象要更多的向初级教练偏移,提高初级教练的业务水平,这对于我国竞技后别人才的早期选拔和培养是十分有益的。

2.3正确认识我国竞技项目非均衡发展的积极和消极意义,以趋利避害
    我国竞技体育非均衡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体制和政治原因,即“举国体制”加上提高国际声望和地位,在国际社会中取得话语权,展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愿望。客观的原因是中国的人种对项目选择的结果。均衡发展不仅是竞技体育发展的理想状态,也是一切事物发展的理想状态。但是非均衡发展也有其合理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的积极作用: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非均衡发展战略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最佳利用和保护,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了实际的成效;为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为非优势项目提供了发展和成功的经验。消极作用:限制了非优势项目的发展;造成了单一利益主体的格局;易造成运动员的非正常流动。[10]
    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面对中国军团在以技能为主的传统优势项目夺奖牌数趋于饱和,难有潜力可挖的隐忧,时任国家体育总局的袁伟民局长明确提出了“119工程”的概念。所谓119工程,是指奥运会赛场上的田径、游泳和水上项目(赛艇、皮划艇、帆船)的金牌数总和为119枚(分别为46、32、41枚)。“119工程”在2届奥运会上夺取8枚金牌,5枚银牌,,5枚铜牌,共18枚奖牌,金牌的成色十足,胜利来之不易,突破肯定是关键词,整体水平的提高无可质疑,足以充分证明“119工程”的巨大价值。[11]
    “119工程”是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的是教练员,运动员,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大力投入和无私奉献,它还是一个长远的工程,田径,游泳,水上项目的水平提高依然任重道远。同时必须认识到,项目的均衡发展,作为一个典型的现象特征,仅仅靠一个工程是不够的,归根结底只有靠广泛的群众基础,才有可能在基础项目上有所突破。

2.4拓展体育资金经费和科研经费的来源,完善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从资金上对体育事业进行保障。《2001- 2010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规定:“确保各级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国家财政拨款是体育经费的主渠道,必须予以保证”。


    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经费投入,可以看出西方国家政府对体育的投入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0.2%~0.61%之间,其中社会的投入远远超过政府投资。[12]
    樊道明和王子朴在《中外体育财政问题比较研究》中分析了国外体育财政的特点,“欧洲许多国家体育财政的最大资金来源是居民消费”、“西方大多数国家,第二大体育资金来源是地方预算,仅次于居民消费,比国家预算拨款力度要大得多的”、“国家预算是体育事业第三大资金来源”、“营利性组织是体育资金的补充来源之一”。对我国的启示是“体育拨款来源种类众多,形式各异”、“体育财政来源的渠道多样,其中博彩业是其中重要手段”、“体育财政拨款级别明确,地方拨款为重”、“体育财政拨款级别明确,地方拨款为重”、“用于体育的各类基金在体育财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于调整我国的体育经费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进行科研所需的经费,国家体育总局于2005年5月30日颁布了《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对科研项目进行验收的《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范》和《关于对奥运攻关项目进行阶段检查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总局负责组织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总局直属单位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
2.5 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
    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体育法》指出:“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施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
    与此同时,国务院相继批准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出“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以普遍增强人民体质为重点,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抓出成效。”《2000-2010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中指出“充分发挥竞技体育的多元功能,重视发挥竞技体育推动和普及群众体育的作用,增强全民参与体育的意识,提升体育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
    无论是指导群众体育发展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还是指导竞技体育发展的《奥运争光计划》,都强调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但是目前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发展仍然是各行其道,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借鉴日本的经验,在东京奥运会之后,日本体育工作的重点从“提高”向“普及”倾斜,即工作重点从竞技体育向群众体育倾斜,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制定许多相关法规政策来促进群众体育的发展,例如《关于增进国民健康和体力的对策》,《21世纪体育振兴计划》等。实践方面建立综合型体育俱乐部等来促进。这些都是对我国有现实借鉴的经验。而作为有效的探索,例如可以规定国家队的成员每年要有一定次数的走进社区和校园,或者普通群众可以深入到国家队训练基地体验国家队队员的训练和生活,这样对于拉近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促进相互之间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3、结论
    我国竞技体育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竞技体育的发展,每个问题具有各自的代表性,但是它们之间又是存在着一定关联的。总的要求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使竞技体育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为竞技体育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具体的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竞技体育人才队伍的发展;正确认识我国竞技项目非均衡发展的积极和消极意义,以趋利避害;拓展体育资金经费和科研经费的来源,完善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徐乐平.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 2005
[2]郑继全.我国退役运动员再就业路径选择[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10(1)
[3]何林,蒋东升.“邹春兰现象”的评析——兼对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几个问题的思考[J].体育世界,2010(01)
[4]张春合,翟奕轩.对我国竞技体育投入现状的反思[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9(03)
[5]郭淑范,司虎克,董海军,秦曼.科技进步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作用与贡献[J].体育科研,2009(02)
[6]吴嘉玲,平越.竞技体育科技服务的内容及其影响因素与发展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2010(11)
[7]叶宝华,周国魁.北京奥运会后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J].体育科学研究,2010(02)
[8]和钮洲.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对青少年体质的影响[J].考试.2008(36)
[9]汪浩.我国优秀教练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的再审视——兼议我国教练员的选拔机制[J].训练与竞赛.2010(05)
[10]张小义.我国夏季奥运项目非均衡发展成因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08)
[11]鲁国斌,徐佶.对两个“奥运周期”我国发展“119工程”的审视[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9(05)
[12]樊道明,王子朴.中外体育财政问题比较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12)


关闭窗口

你是第 38979432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体育学刊  粤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133455号  技术支持:网天科技
地址:广东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学报楼4楼         邮编:510631
编辑部电话:020-85211412  传真:020-85210269  邮箱:tyxk@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