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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网刊2012年第5期
 
竞技运动中人际关系的缺损与伦理重构

2012/9/10 10:23:12 浏览次数 2631  

 邓文红 
(安顺学院体育系 贵州安顺 561000)

摘  要:竞技运动在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人际关系的严重缺损。主要体现为:1)角色失败2)人际冷漠3)赛场暴力 文章剖析了人际关系缺损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竞技体育发展产生的危害。最后,通过树立正确义利观、诚信建设、伦理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来重构现代竞技伦理规范,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人际关系;缺损;伦理;竞技运动;运动员

    在竞技运动中,人际关系是很重要的,和谐的人际关系不仅能促进竞技体育本身的健康发展,而且在人的全面发展中起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过度的商业化炒作,导致竞技运动价值取向错位,道德沦丧,人际关系缺损,使竞技运动的华美乐章出现了不和谐的“杂音”。本文认为:竞技运动人际关系缺损是指竞技运动主体由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人际交往障碍,出现在体育训练和比赛中的不合理、不和谐现象。
1、竞技运动中人际关系的缺损
    本研究针对我国竞技体育领域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及少数运动员共83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98.8%的人认为在竞技运动过程存在着人际关系的不和谐及紧张冲突。关于外在的指标体现,中选率比较高的指标是:角色失败(82%)人际冷漠(78%)赛场暴力(76.7%)。
1、1角色失败
    角色一词本是戏剧术语,后被引入社会心理学领域,在社会心理学中,角色指个体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一定位置,即社会地位的体现。当个体在社会中根据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时,也就扮演着相应的角色。竞技运动场是角色扮演的大展台,有主力、有替补;有前锋、有后卫,各司其职,个人的技术魅力和集体的配合紧密相关。一场比赛的胜利,往往建立在场上每个角色的完美表现和责任完成。但由目前情况看,运动员的角色扮演往往不到位,很多运动员不能正确的看待自己,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个人出风头,而忽略了与同伴的关系。
1、2人际冷漠
    教练员把金牌作为训练和比赛的至高的、唯一的目标,在日常训练和生活中,言必称金牌,缺乏对运动员的人文关怀,运动员成为训练的机器,比赛的工具,彼此缺乏心与心的交流和沟通。据访谈,很多奥运优秀选手往往对启蒙教练的感情很深,却往往对后来帮他们取得成就,在他们成长路上付出更多心血的教练心存怨言。而观众对运动员看重的也是运动员的成绩,胜利时欢呼喝彩,失利时斥责怒骂,缺乏对运动员的深层的理解和关爱,彼此之间的关系浮于表层,变得冷漠。
1、3赛场暴力
    裁判员是运动场上的法官,是比赛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裁判员的公正和高水平是导致裁判员与运动员及观众良性互动的基础。但目前状况是:裁判员和运动员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发,和观众之间的关系也很紧张,“假球,黑哨”的喊声不绝入耳。一些素质不高,道德低下的裁判员受礼受贿,故意偏袒一方,整治另一方。“打黑分,吹黑哨”把比赛搞得乌烟瘴气,激怒了运动员和观众,也给体育运动本身带来了危害。其次,由于整个社会的功利性日趋明显,竞技体育领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人际关系的市场化、商品化倾向。教练员之间,运动员之间交往目的往往变成一种纯物质的关系,在与队友、对手的互动中缺少了诚信,用利用来掩藏贪欲,用欺骗来玷污公正,运动员缺乏自律,自省,兴奋剂屡禁不止;比赛双方相互仇视和辱骂裁判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竞赛结果盲目崇拜而产生畸形心理,违背了竞技运动的道德价值观,导致人际关系缺损。

2、人际关系缺损的危害
    作为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竞技体育,它以自由平等的精神为基础,向人类展现无穷的美和深不可测的魅力,呼唤着人类走向“更高、更快、更强”,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竞技运动中人际关系的缺损,使竞技运动应有的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教育作用无形之中被弱化,不仅没能承担道德建设的任务,反而成为道德失范的加速器。竞技运动主体之间的相互猜忌、相互嫉妒、相互敌视必然削弱竞技群体的凝聚力和亲和度。这种心态导致人际疏离,生长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导致运动整体水平的下降,观赏性降低。同时诚信的缺失,利己主义的过度膨胀,必然会产生不合作行为,从而引发人际对抗,不择手段的竞争和相互拆台,最后损害竞技体育本身的发展。

3、竞技体育人际关系缺损的社会学分析
3、1运动员文化学习得不到保证
     学校教育是善与美的熏陶过程,是文明的再生产过程,它有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高尚的人格。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不仅是运动员形成正确价值观的基础,本身就是人际交往的有效方法。但是,由于现代竞技运动发展的客观要求,运动员要出成绩,必须在年龄很小时开始,而且训练时间也很长,这就导致大部分职业运动员没有足够的时间看书学习,在文化底蕴上存在不足。
3、2过度竞争,体育成为商业化的俘虏
    竞技运动中,金牌和银牌、有牌和无牌运动员之间产生强烈的利益反差,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运动员就如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语言的沟通,情感的交流成为多余。而教练员也把夺金牌作为自己事业的唯一目标,在训练过程中,把运动员看成工具,而不是看成有血有肉的人,严厉有余而关心体贴不足。“成者王,败者寇”的思想观念,使获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压力增大,没有获得冠军的运动员羡慕冠军的社会荣誉和媒体宣传,也强化了夺取优胜的心理,这种强调竞技并演化至极的追求,把人由发展体育的中心推至边缘,沦落为创造奇迹的工具。
3、3功利性成为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普遍追求的指导原则
     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呈现功利化趋势。个人主义意识增强,逃避社会和集体,人际关系冷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都开始重视个人价值的实现和个人利益的满足。这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竞技运动当中,运动员只有在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才能获得肯定性评价,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本。由于经济诱惑的加剧,教练员和运动员急功近利的思想日益严重。运动员在高强度的训练和大目标的压迫下,热情丧失,精力不济,自然地减少了彼此间的互动,导致了运动员之间、运动员和教练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冷漠。

4  竞技伦理的重构
     伦理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不难理解对于具有一定独特性的体育市场的发展规范问题需要进行与时俱进的重构。事实上,对伦理道德的重构与法制建设亦不是矛盾的,而是一个协同构建的创造性发展过程。“是关系,皆是伦理!”如何解决竞技运动中的人际关系缺损,仅有法律是不够的,我们有必要从伦理的角度进行探讨。人际关系的协调,个体的理性控制及成长完善,都离不开伦理道德。新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不断出现,人们的选择越来越呈多样化趋势,竞技运动的参与者不可避免烙上现代社会的烙印。要想使竞技运动中的人际关系趋向和谐,竞技伦理精神的与时俱进是极端重要的。
4、1对竞技伦理的阐释
4、1、1诚信
     诚信是社会公民道德人格完善的基本点,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中国教育家孔子说“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竞技运动的诚信要求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与其他诸如公正、自由、勇于竞争、“胜不骄,败不馁”等伦理精神协同一体的。诚信是竞技运动主体人格之本,正是在诚信的基础上,才有了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信任;才有了裁判、教练员、运动员和观众之间的相互尊重;才有了“公平、公正和超越”;才有了竞技运动的可持续发展。诚信作为“社会资本”,不仅是道德的概念,也是经济的概念,甚至是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概念,它使现代竞技体育处于道德的轨道中,或不至于脱离太远。
4、1、2 义利观
     由于商业化和职业化,竞技运动已成为参与者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片面的排斥利益追求,既不符合竞技运动发展的规律,也有悖于人的发展需要。以往理想化的道德把个人的利益、需要和欲望同集体、社会的满足视为水火,结果压抑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看到,利益追求是竞技体育发展的一种激励因子,是竞技运动主体个人价值的彰显。但是,利益的获取,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不违背体育道德的基础上,建立在“义”的层面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益获取是一种责任、一种创造,只有竞技运动主体通过汗水、智慧和团结协作获取的才是正当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明晰化、利益市场化、利益制度化、法制化,是构成现阶段竞技体育运行利益协调机制的三个重要环节。
4、1、3 竞争观
     希门(Robert.L.Simon)认为,竞争的本质既不是排除和获得,也不只是检验自己本身的能力和对自我发展的追求,而是竞争双方对卓越的共同追求。竞技体育竞争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是与竞争的本质内涵相违背的。同样,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内涵为主题的人伦思想,突出人的社会性,以伦理道德确立人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依靠“体己”和“修身养性”得以实现这种关系。所以,诸如仁爱、和睦等民族伦理道德,是靠人的“自律”,是靠启发人的道德之心来进行自我教化的。中国古代伦理的基本精神在竞技运动中的体现是“礼让”;“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是,现代体育是西方的竞争文化,强调“勇力”“竞争”“出类拔萃”,其核心和灵魂就是竞争,力求在竞争中获胜,因而,在中国传统伦理观的框架下纳入“竞争”的概念是必要的。这种伦理观重视竞争,但把竞争看成是促进人发展的手段,而不是使人异化的工具。这是一种建立在个人追求不损害社会利益基础上的竞争,是一种在“自律”基础上的公平竞争,是一种“fair play”的伦理精神。
4、2竞技伦理规范的构建措施
4、2、1 加强伦理制度建设
    对竞技运动的“失当”行为要加以扼制,如果扼制不力,必然产生人际缺损,最终必将阻碍竞技运动的健康发展。但是伦理规范很多是“潜规则”,属于“软约束”,竞技运动有必要形成制度化的伦理规范:它以保证各竞技主体平等合作,合理调节人际关系,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为生长点,以道德理性对人们在市场活动中的情感欲望加以适当地约束节制为基本追求;以科学地界定“义利观”原则为社会价值的合理取向;以有利于崇尚社会真善美、抵制竞技中的假恶丑为道德言行的审美理念。这样,把竞技伦理以实的形式凸显出来,增强它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4、2、2营造道德氛围,端正舆论导向
    舆论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散布的消息、观点、思想等。舆论通过受众的接受和消化,最终将会指导人们的行为。因此,在竞技体育领域,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渠道,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体育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大胆追求体育运动的真善美,敢于抨击假恶丑。要加强舆论监督,抵制那些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弄虚作假的现象。
4、2、3加强伦理道德教育
    第一,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道德教育。由于运动员职业的特殊性,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接受系统的文化教育。这是目前世界范围内一个问题。因此,加强运动员的道德教育,要从人文素质教育入手,只有打下了深厚的人文知识基础, 他们才能从心灵深处将奥林匹克运动作为一种崇高的信仰,从而自觉地遵守运动员的各项道德规范。第二,要加强裁判员和教练员的道德建设。这主要是指树立他们的道德义务和正确的荣誉观、节操观。单从兴奋剂的滥用上,我们就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运动员是在教练员的唆使和指导下服用的,因为运动员金牌和奖牌的数量将抬高教练员的身价。这种“名利双利”的结果“实现”了教练员自身的价值,然而是以对竞技运动中人际关系的破坏为前提的。而裁判员不正确履行职业道德,只求个人私利的满足,牺牲了运动员、教练员和观众的利益,严重损害了竞技运动的人际和谐。因此,国际裁判组织和国家体育组织要把对裁判员和教练员培训与教育纳入科学的管理轨道,防止体育道德的滑坡。第三,要加强观众的道德建设。观众的道德水平根植于各民族深厚的道德土壤中,观众道德水准的提高,有赖于民族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反过来又促进了民族道德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刘 亮 论体育价值实现的几个维度[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0,23(4):439-441
[2]熊文,王泽应. 竞技体育伦理及其研究之意蕴[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4,(04) 
[3]周中之.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刘湘溶等.中国体育市场伦理规范的缺损与重构.[J]伦理学研究,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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